梵语 mama-kāra。指为我所有之观念。全称我所有。 即我之所有、我之所属之意。即以自身为我,谓自身以外之物皆为我所有。于佛教中,我与我所,被认为系一切世俗分别之基本分别,故为破除之对象。又我所分为相应我所、随转我所、不离我所,若执之,则称为我所见(执我所有之偏见)。凡我所见所执着之五取蕴法,皆源于此“我所”观念,故集异门足论卷十二谓(大二六·四一九下):“于五取蕴等,随观见我或我所,从此起忍欲慧观见。”[大乘阿毗达磨杂集论卷一、注维摩诘经卷五、百法问答钞卷一](参阅“我所见”2940) p29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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