谓无论善行、恶行,凡自身之所行,必由自身承受所造成之苦、乐结果。又称自作自受。一般称受到自身恶业所招感之苦果为自业自得。正法念处经卷七之偈(大一七·三六中):“非异人作恶,异人受苦报;自业自得果,众生皆如是。”
据无量寿经卷下载,人生于世间爱欲之中,虽有诸众生环绕于身边,却系独自生、独自死、独自去、独自来,行至任何苦乐之地,亦自当感受,他人无法替代。
依三世因果之法则而言,自业自得有其不灭之真理,然依回向法而言,则有“他作自受”之义。[大乘义章卷九] p253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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