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计有神我自生,有十一:
一、计主谛神我生 即迦毗罗。计诸法自生而有神,神名为主谛。此主谛者,生于法初,遍于一切,能生诸法,立二十五谛义,为修行法门。二十五谛者:
一、主谛 为后二十四依谛之所依,诸法之主宰也。
二、依谛 依前主谛而生二十四谛:
一、冥谛 是为谛初,八万劫前,不能尽知,强名冥谛。此冥谛者,依于主谛,而能递生者也。
二、觉谛 是为中阴识,亦名为大,从冥谛生。
三、我谛 是为我心‘不同神我’亦名我慢,亦名为意,从于觉生。
四、色 是为色尘,从我生。
五、声 是为声尘,从我生。
六、香 是为香尘,从我生。
七、味 是为味尘,从我生。
八、触 是为触尘,从我生。
九、空 是为空大,从声尘生。
十、风 是为风大,从声触二尘生。
十一、火 是为火大,从声色触三尘生。
十二、水 是为水大,从色声味触四尘生。
十三、地 是为地大,从色声香味触五尘生。
十四、眼 是为第一知根,从火大生。
十五、耳 是为第二知根,从空大生。
十六、鼻 是为第三知根,从地大生。
十七、舌 是为第四知根,从水大生。
十八、身 是为第五知根,从风大生。
十九、手 是为第一业根,此下皆从大生。
二十、足 是为第二业根。
二十一、口 是为第三业根。
二十二、大遗 是为第四业根。
二十三、小遗 是为第五业根。
二十四、心 是为平等根,能遍缘故名平等。
二、计芥子神我生 即迦毗罗支流,诸自生而有神我生于心中如芥子,计能生诸法,以是为本。
三、计麦粒神我生 此人计诸法自生,而有神我细如麦粒,为心主宰,生于诸法,其本宗同上。
四、计豆皂神我生 此人计诸法自生,而有神我如豆皂大,为心主宰,能生诸法,本宗同上。
五、计半寸神我生 此人计诸法自生,而有神我在其心中,其长半寸,为诸法因,本宗同上。
六、计一寸神我生 此人计诸法自生,而有神我长一寸许,在其心中,发生诸法,本宗同上。
七、计拇大神我生 此人计诸法自生,而有大如拇指神我,生彼心中,出生诸法,本宗亦同上。
八、计内身神我生 此人计诸法自生,而有神我生在最初,譬如像生,有骨在形体先,彼能生法,本宗亦同上。
九、计能增长神我生 此人计诸法自生,而有神我生在最初,随身大小,能生诸法,本宗并同上。
十、计无色神我生 此人计诸法自生,而有神我在于体中,名为细身,非凡情能见,为诸法主,本宗亦同上。
十一、计清净神我生 此人计诸法自生而有清净神,我在于身中,莫能染污,名净色身,能生诸法,本宗亦同上。
右十一种异执,皆计诸法从神我生,其源同出迦毗罗主谛,但立说有小异耳。
二、计五阴生者有二:
一、计五阴总相生 即六师等,计诸法从自体五阴生,执五阴实有。
二、计五阴别相生 有六:
一、计色阴生 此人计自体色阴,能生诸法,执色为本。
二、计受阴生 此人计自体受阴,能生诸法,执受为本。
三、计想阴生 此人计自体想阴,能生诸法,执想为本。
四 计行阴生 此人计自体行阴,能生诸法,执行为本。
五、计识阴生 此人计自体识阴,能生诸法,执识为本。
六、计根身生 即布吒婆楼,计血肉身形,能生诸法,执身为本。
右前五种异执,皆知有五阴法。计五阴即我,计法从彼生,其源由迦毗罗依谛中来。后一种异执,但于身起着,尚不知有五阴法,何况生无生法乎?
三、计唯性生者,即执有小乘人,计诸法各从自体性生。如梨捺等,皆唯从性大能生事大。
四、计唯理生者 即执空小乘人,计诸法各从二空理生。如依虚空,有地水火风等,皆唯从理大,能生事大。
右二种异执,皆是佛法中人,禀教成迷者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