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处所摄色者,略有五种,谓极略色,极迥色,受所引色,遍计所起色,自在所生色。极略色者,谓极微色。极迥色者,谓即此离余碍触色。受所引色者,谓无表色。遍计所起色者,谓影像色。自在所生色者,谓解脱静虑所行境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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