又称证义者。(一)因明用语。于论义会上,担任判决者,其判定之标准,主要依据立(立论者)、敌(问难者)双方所申述问答之可否成立为准则。
(二)为译场上担任证明梵文文义之职称。据佛祖统纪卷四十三载,天息灾(?~1000)主持译场时,除译主之外,另设有八项职称,各司一项职事,“证义”即其中之一。任此职者,坐于译主之左,于译主宣读梵文之前,与译主共同评量该梵文文句之义;又于汉译之后,核对原梵文之义,而判定该译语是否得当。 p67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