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指一切有为法。所谓行(梵 sajskāra,巴 savkhāra),即表示由因缘和合而造作者。根本佛教中,诸行与“一切”、“诸法”同义。然于部派佛教,则认为诸行仅指有为法,而“一切”、“诸法”不仅指有为法,亦包含无为法。
依存因缘形成之有为法,并非永久不变,而为时常变化流动者(即无常),故谓诸行无常。北本涅槃经卷十四所揭之无常偈,即以“诸行无常”为句首。诸行无常系三法印之一,为佛教之根本思想。[俱舍论卷二十二、中论观行品、法华玄义卷十]
(二)指为达到菩提而于身、口、意所作之善行为。又作万行。行(梵 caryā,巴 cariyā)乃动作、行为之意。在净土教,将念佛以外之善行称为诸行,亦称定散诸行、余行。而以诸行得往生极乐者,称为诸行往生。日本净土宗派中,又有主张阿弥陀佛本愿之真意即在诸行往生之说,称为诸行本愿义;仅依诸行,则无法往生之说,即称诸行不生义。[释净土群疑论卷四、安乐集卷下] p629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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