梵语 kle?āvarana。又作惑障。指妨碍至菩提之道(即圣道),而使无法证得涅槃之烦恼而言。
(一)俱舍论卷十七、卷二十五谓,常起(指数行而言)而妨碍无漏慧之产生,并使不得慧解脱之烦恼,称为烦恼障。至于离烦恼障,得慧解脱时,既得灭尽定,然无法得俱解脱之障碍,则称解脱障(定障)。前者系以染污无知为体,后者则以不染污无知为体。
(二)与所知障并称为二障。成唯识论卷九谓,扰乱众生身心,妨碍至涅槃之一切烦恼,称为烦恼障。至于虽不令起业而不生于三界(迷界),然能覆盖所知之境界而妨碍正智产生之一切烦恼,则称所知障(智障)。此二障均属萨迦耶见,而依据百二十八之根本烦恼为体。其中,由于执著有“真实之人”、“真实之众生”,遂执著于“我的存在”(我执),此即为烦恼障;至于执著有“实体万法”之法执,即为所知障;以上即是同一烦恼之二面观。故烦恼障以我执为根本,所知障以法执为根本。若由作用之特征而言,烦恼障乃障碍涅槃,而所知障乃障碍菩提者;此即言,烦恼障为障碍涅槃之正障,而所知障为给与正障力量之兼障,故仅有所知障并无障碍涅槃之能力。
以烦恼障为助缘,可受分段生死;以所知障为助缘,可受变易生死。故二乘以断烦恼障之果位为理想,但菩萨则以俱断二障,得佛果为理想。对菩萨而言,所知障不会引起三界之果报,但能助无漏业受变易生死。至于菩萨伏、断二障之阶段,则如左表所示。
(三)大乘义章卷五认为,五住地中,前四地之惑属烦恼障;最后之无明住地惑则属智障。
(四)据世亲之金刚般若波罗蜜经论卷上载,见思之惑为烦恼障,而执著于断除烦恼障所得之无诤三昧,称为三昧障。
(五)与业障、报障并称为三障。贪、瞋、痴等烦恼,数数现起而障碍圣道,故称烦恼障。[发智论卷十一、大毗婆沙论卷四十七、卷一一五、卷一四一、顺正理论卷四十三](参阅“烦恼”5515) p55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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