世界诸宗教皆有其象征性之器物或符号,以表达其中心思想,佛教使用之象征物颇多,然最早以空座、足迹、法轮等来象征佛陀。由中印度山琦(梵 Sānchī)与巴赫特(梵 Bhārhut)之浮雕中,可知早期之佛教艺术家并不直接描绘佛陀像,而以雕刻空席座、一对足或法轮等替代之。其后随佛教史之发展,佛教所使用之象征物逐渐增多,最常见者有卍字、塔、光相、念珠、莲花、菩提树、曼荼罗、佛教教旗等,每一象征物各有其特殊渊源,并代表不同之象征意义,玆简述如下:
(一)法轮(梵 dharma-cakra,巴 dhamma-cakka),于佛教各种象征物中,法轮为佛陀最具代表性之象征,亦为佛陀所说教法之象征。所谓轮(梵cakra),原为印度古代战场上所用之战车,战车能席卷战场之敌人,佛教遂取其摧破、辗转、圆满等三义来象征佛陀之说法所具有之意义:(1)摧破众生之烦恼。(2)辗转不停,不滞于一人一处。(3)圆满无缺。准此,并将弘法称为“转法轮”,意谓转动真理之法轮。此种法轮迄今仍常被用以象征佛教。印度之新式国旗在中央配上法轮,究其意义,可视为佛陀精神之延伸。
(二)卍字(梵 ?rīvatsalaksana),为古代印度表示吉祥、清净、圆满之标相。印度教以此象征湿婆神与毗湿奴神胸前之旋毛;在佛教,则为佛陀之胸、手足、头发等所显现之相,乃汇集吉祥万德之表征,为佛陀三十二相之一,故自古即被视为一种吉祥之印。至后世,则与法轮同样被用为代表佛教之纹章。
(三)塔(梵 stūpa),为象征佛教之一种建筑物。原为安置诸佛菩萨、祖师高僧之遗骨等,作为供养礼拜之用。追溯造塔之滥觞,可远推至佛陀时代,其发、爪等,皆有国王大臣为之收取,造塔供养。据诸经载,建塔之义有三:(1)表人胜,(2)为起信,(3)为报恩。后世佛教徒亦沿用之,造立各类之塔,以珍藏供养高僧之生身舍利或经卷之法身舍利等。久之,塔式建筑亦为佛教或佛教建筑之典型象征。
(四)光相,乃象征佛菩萨之智慧;其光明能遍照一切处,而无所障碍,故于绘画或雕刻佛菩萨像时,每于佛像背后造立此光相。光背一般可分为头光与举身光二种,头光指发自眉间之白毫光,或头面周围所发之圆光,举身光即全身周围发光之相。
(五)念珠,乃僧俗于称名念佛或持咒时用以记数之随身法物,今已普遍成为佛教徒之标帜。其使用之颗数不同,所表征之意义亦有分别,如一百零八颗念珠,即象征对治一百零八种烦恼。
(六)莲花,乃清净之象征。莲花出污泥而不染,有香、净、柔软、可爱等四德,比喻法界真如之“常、乐、我、净”四德。又莲花妙香广布,令见者喜悦、吉祥,故诸佛及菩萨大多以莲花为座,如极乐净土之阿弥陀佛及观音、势至二菩萨,皆坐于宝莲花上;密教亦以莲花比喻人之肉团心,此乃象征众生本有之心莲。此花素为佛教徒所珍视。
(七)菩提树(梵 bodhi-druma),乃象征佛教对于“觉悟”、“成道”等理想之精神。此树原称为毕钵罗(梵 Pippala),世尊曾坐于其下大彻大悟,证成正道;而证悟之梵语为 bodhi,意指证得最高、无上之正觉,音译为菩提,故自此毕钵罗树即被称为菩提树,佛教徒亦视之为圣树,迄今一般寺院大多栽植之。
(八)曼荼罗(梵 mandala),系大乘佛教将“一即一切,一切即一”之思想观念用图式或艺术形式表现之一种象征。本为以佛陀趺坐金刚座(梵 vajrāsana)、菩提座(梵 bodhimanda)上觉悟为中心所绘之画,此图表示“道场”之意,密教则扩大其意义,而视曼荼罗为:(1)佛觉悟之境地,(2)观想之境地,(3)以图像实际绘出佛菩萨等诸尊布列之情形,作为修密法时观想之用。
(九)佛教教旗,于西元一九五二年在日本召开之世界佛教徒友谊会第二次大会,会中由美籍奥尔高特(Colonel Henry Stell Olcott)绘制一面六色旗,作为世界佛教教旗,随之亦成为佛教信仰之一大象征。此佛教教旗乃根据佛陀成道时圣体所放出蓝、黄、红、白、橙及前五色之混合色等,每种颜色各有其象征佛法义理之含义。
除上述之外,另如佛足石、金刚座、梵钟、鱼板等,乃至密教中明王、童子、金刚等诸尊所持之法器及印相、种子、三昧耶形等,皆具有浓厚之象征意义,而构成佛教信仰重要内容之一。[中阿含经卷二十三、长阿含经卷一、卷四、佛般泥洹经卷下,新华严经卷二十七、卷四十八、华手经卷一、观无量寿经、木槵子经、金刚顶瑜伽念珠经、大日经卷一、卷四、卷五、陀罗尼集经卷十二、八大灵塔名号经、大智度论卷八、杂阿毗昙心论卷十、法华经玄义卷七下、大唐西域记卷一、卷二、卷八、洛阳伽蓝记卷一、卷五、慧苑音义卷二、佛像图汇卷五] (参阅“标帜”6094) p527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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