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始佛教特别强调自迷中解放(解脱)而进入永远之平安(涅槃),然并非特由一个救主救济,而系凭一己之修行自救。惟对于佛陀或其他长老僧之绝对归依而获得安心,亦称为救济。例如:为杀父之罪而惶恐之阿阇世王尝对佛陀如此诉说:“恳求世尊,自今尔后直到临命终了,愿归依三宝成为一在家信者,祈请佛陀摄受我。愚痴、迷妄、不善、有罪的我,为争王位而杀死正直的父王。世尊!我是有罪的,祈求世尊摄受我,并且使我的未来受到庇护。”佛陀答道:“大王!你能够承认自己的罪愆,如法忏悔,由于你的忏悔,你当得到摄受(梵 pati-ganhāti)。”即因为得此摄受,阿阇世王之恐怖因而解除。此种摄受之特征,在于因多数人之力量,而非仅由一个救主之宽赦而获得摄受,即由所有僧伽全部一致的意志所给予之赦免。此一摄受乃佛教救济中最古老之形式。
及至大乘佛教时,此一摄受变成由阿弥陀佛摄取之形式,请求救济之对象,为三世诸佛或阿弥陀佛。据无量寿经记载,阿弥陀佛发四十八大愿,愿愿为救度众生。众生依弥陀本愿,生起信心,并立愿、奉行,即与弥陀本愿相应;能与弥陀本愿相应,即能获救,此乃阿弥陀佛救济之特征。 p459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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