梵语 deva。超越人格的一种宗教信仰之对象。一般被视为不具物质躯体,然非不具躯体形象;不受自然规律所限制,能对物质世界施加影响,直至主宰物质世界之一定部分或全部。神的观念自原始宗教发展至高等宗教之历程中,依序有自然崇拜(animatism)、精灵崇拜(animism)、人格神崇拜等。所谓自然崇拜,即视自然界本身为神,如太阳崇拜等,对太阳的敬与畏兼而有之。精灵崇拜即对自然物之精灵产生敬畏心,进而视之如神;此系由前者逐渐进化而成者,然犹未臻至人格化。人格神崇拜即自然现象被人格化,或死者之灵魂被神化等两种情形所衍生者,且由此种多神教发展到交替神教(最高神由A交替成B)、单一神教(多神之中有一神为最高神)、唯一神教(信仰唯一存在的绝对之神)。此外,如泛神论则仅着重于理论性之反省而求发展,然却否定人格性。
雅利安人侵入印度后,至梨俱吠陀时代,于此一期间,自然现象被神格化而成为自然神,又因战争中歼灭敌人而有因陀罗(梵 Indra)之产生,其性格即属多神教或交替神教。及至社会生活安定之后,由于规约之制定而有律法神(梵 Varuna)之出现。其后,自古以来之多神教已无法满足一般之需要,遂又倾向于统一的最高神之探求。梵书时代,一方面由于最高神造物主(梵 Prajāpati)而产生创造说,另一方面则产生怀疑论、无神论,且泛神论之倾向亦于同时出现。进而亦产生“有(梵 sat)”、“无(梵 asat)”,及超越有无之一元原理,或如梵(梵 Brahman)、我(梵 ātman)等宇宙或个体之原理,以上属于婆罗门教(Brahmanism)之思想。至后世,则融合土著之民间信仰而形成印度教(Hinduism),此教中有“梵天(梵 Brahm?,为梵之人格化,乃印度教之创造神)、毗湿奴(梵 Visnu,维持神)、湿婆(梵 ?iva,破坏神)”的三神一体(梵 trimūrti,三位一体)之说。
佛教则否定神创造说(神意说),主张因缘、缘起之法为世界之根本原理;基于此点而被评为无神论。及至后来,印度诸神被引入佛教中,各种天(梵 deva)界亦被摄入,所谓梵天即其代表。梵天在婆罗门教及印度教中皆为最高神,然佛教之最高者为佛;佛教认为天界虽高于人界,但仍然属于迷界(六道),尚不能脱离轮回转生,其果德一旦用尽,仍会堕至天界以下。相对者,佛则断迷悟道,脱离轮回转生,故超越诸天、诸神而存在, 称为超神(梵 atideva)、神中之神(梵 devadeva)、天中天(梵 devātideva)、天中之最胜尊、天人师等。
故知若以佛教立场观之,“神”一词可分为下列数义:(一)神我,灵魂之义,即梵语之 ātman,亦即数论学派所立二十五谛之一,惟佛教之观点异于数论学派。数论学派以之为实有、常住、独存之纯粹情神;佛教则以之为“离蕴之我”,而主张“诸法无我”,故反对数论派之神我说。(二)精神之义,如孝子经(大一六·七八○中):“命终神去,系于太山。”(三)指具有生命者,如杂阿含经卷三十八(大二·二八一上):“我于一切神,止思于刀杖。”(四)指识别作用,如十二因缘之第三支“识”(梵 vijñāna,巴 viññāna)。(五)指具有灵妙之作用者,即梵语、巴利语之devatā,如诸经中所常述及之龙神、阿修罗、鬼子母神、树神等。那先经(大三二·六九四上):“其树大有神。”又灌顶经卷十二(大一二·五三三下):“诸天善神。” p424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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