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眼等五根处无筋骨血肉】 p1002
大毗婆沙论十三卷九页云:问:眼等五根处,有筋骨血肉耶?答:无。以诸色根、是清净大种所造故。而经说色根处有筋骨血肉者;是根中间色香味触。近根处故;说名为有。而实根处、无筋骨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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