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五处常所应作】 p0281
瑜伽四十六卷十二页云:又诸菩萨、于其五处,常所应作。何等为五?一者、于不放逸,常所应作。二者、无依无怙,有苦有贫,诸有情所,常应为作依怙等事。三者、于诸如来,常应供养。四者、常应遍知有失无失。五者、一切所作,若行若住诸作意中,大菩提心恒为导首。如是五种,是诸菩萨常所应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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