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遍计所执性 周遍计度,妄执我法。然第八识及前五识,非能遍计。第七末那,但计不遍。唯第六识为能遍计也。所遍计者,即是依他所起色心诸法。此遍计所执,自性无所有彼不过即于依他所起心心所体见相分等,虚妄执为实我实法。如于绳上,妄执为蛇。而实我法,离于心心所体见相分等,皆无自性,如绳外别无实蛇也。
二、依他起性 心心所体及见相分,皆由分别缘之所生,依他起自性心心所法,皆有缘虑故。若染若净,皆名分别,即以此身别为缘,展转复生染净心心所体及见相分。
三、圆成实性 圆满成就诸法实性,即于彼依他起性之上,常远离前遍计所执故。此圆成实性与彼依他起性,譬如麻之与绳,水之与波,既非是异,亦非不异。亦如无常无我等蕴处界有为诸法与无常无我等性,非异亦非不异。盖若言异,则应蕴处界不是无常。若是不异,则应无常不是蕴处界等共相。今圆成实与依他起亦复如是,若言是异,则应真如非彼依他实性,如水非波所依体性。若言不异,则应圆成实性亦是无常,如波生灭,水亦生灭,岂可乎哉?惟若未达遍计本空,未证见于圆成实理,不能思彼依他起性,盖必无分别智证真如已。后得智中,方能了达依他起性如幻等故。
三无性者,依三性立三无性,为遣执故。
一、依遍计所执立相无性,由此体相,毕竟非有,如空华故。
二、依依他起性立生无性,此如幻事,托众缘生,无如妄执自然性故。
三、依圆成实性立胜义无性,谓此胜义由远离前遍计所执我法性故,假名无性,非谓全无胜义性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