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者、执我体常周遍量同虚空随处造业受苦乐故 此执非理,所以者何?执我常遍,量同虚空,应不随身受苦乐等。又常遍故,应无动转,如何随身能造诸业?又所执我,一切有情为同为异?若言同者,一作业时,一切应作;一受果时,一切应受;一得解脱时,一切应解脱;便成大过。若言异者,诸有情我,更相遍故,体应相杂。又一作业,一受果时,与一切我,处无别故,应名一切所作所受。若谓作受,各有所属,无斯过者,理亦不然。业果及身,与诸我合。属此非彼,不应理故。一解脱时,一切应解脱。所修证法,一切我合故。
二者、执我其体虽常而量不定随身大小有卷舒故 此亦非理,所以者何?我体常住,不应随身而有舒卷。既有舒卷,如橐籥风,应非常住。又我随身,应可分析,如何可执我体一耶?故彼所言,如童竖戏。
三者、执我体常至细如一极微潜转身中作事业故 此亦非理,所以者何?我量至小,如一极微,如何能令大身遍动?若谓虽小,而速巡身,如旋火轮,似遍动者。则所执我,非一非常,诸有往来,非常一故。
又所执我,复有三种:
一者、即蕴 理且不然,我应如蕴,非常一故。又内诸色,定非实我。如外诸色,有质碍故,心心所法,亦非实我。不恒相续,待众缘故。余行余色,亦非实我。如虚空等,非觉性故。
二者、离蕴 理亦不然,应如虚空,无作受故。
三者、与蕴非即非离 理亦不然。许依蕴立,非即离蕴,应如瓶等,非实我故。又既不可说有为无为,亦应不可说是我非我。故彼所执,实我不成。
又诸所执实有我体,为有思虑,为无思虑?
一、若有思虑 应是无常,非一切时有思虑故。
二、若无思虑 应如虚空,不能作业,亦不受果。
故所执我,理俱不成。
又诸所执,实有我体,为有作用,为无作用?
一、若有作用 如手足等,应是无常。
二、若无作用 如兔角等,应非实我。
又诸所执实有我体,为是我见所缘境否?
一、若非我见所缘境者 汝等云何知实有我?
二、若是我见所缘境者 应有我见,非颠倒摄,如实知故。若尔如何执有我者所信至教,皆毁我见称赞无我?言无我见,能证涅槃;执着我见,沉沦生死。岂邪见能证涅槃,正见翻令沉沦生死?
又诸我见不缘实我,有所缘故。如缘余心,我见所缘,定非实我,是所缘故。如所余法,是故我见,不缘实我,但缘内识,变现诸蕴,随自妄情,种种计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