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蕴等十法各有三义】 p1454
辩中边论中卷七页云:此蕴等十、各有三义。且色蕴中有三义者:一、所执义色。谓色之遍计所执性。二、分别义色。谓色之依他起性。此中分别以为色故。三、法性义色。谓色之圆成实性。如色蕴中有此三义,受等四蕴、界等九法、各有三义,随应当知。如是蕴等、由三义别,无不摄入彼三性中。是故当知十善巧真实,皆依根本三真实而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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