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现法受业】 p0953
如现法受业中说。
二解 瑜伽六十卷十二页云:略由三因缘故;成现法受业何等为三?一、田广大故,二思广大故,三相续清净故;由五种相,田成广大。一、从于一切有情第一利益安乐增上意乐住起。谓慈等至。二、从于一切有情第一将护他心住起。谓无诤等持。三、从第一寂静涅槃乐相似圣住起。谓灭尽等至。四、已得一切不善不作律仪。谓预流果。五、极清净相续究竟。谓阿罗汉、及佛为首大苾刍僧。如是名为田广大性。若于是处、以深厚殷重清净信心、舍清净财;是名思广大性。若前生中,于他所施衣服等物,由身语意,不为障碍;亦不思量与染污心。以无有障碍彼相续:当知是名相续清净。若有于此三种因缘、一切具足;当知彼业、定现法受,亦于生受,亦于后受。若有兴此相违三种因缘,起不善业;当知亦成定现法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