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不善诸法差别】 p0335
瑜伽六十六卷十六页云:又由五相,建立不善诸法差别。与上相违,应知其相。谓感当来非爱果故;杂染对治之所治故;染不寂灭之所显故;诸染恼住之所显故;能损害他之所显故。
上篇:不律仪所摄业 下篇:不共无明随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