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待众缘】种子六义的第五义。种子生现行,必待众缘和合。种子的功能虽是任运而转,但法不孤起,有了种子的因缘,尚须待增上等诸缘的和合,方能起现行生果。这是简除外道等自然因恒能生果,或小乘有部的缘体恒有(倘缘体恒有,亦应恒时生果,如此于理有违。)同时显示所待的缘不是恒有,故一切种子之果,不是恒时显生。
上篇:恨心所 下篇:故思及非故思所造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