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相比量,即依照所见的去推理其他; 二、体比量,如由甲之体性而推乙,由一部之体而推理全部; 三、业比量,即由所造之业而推理其造作者; 四、法比量,即由一部分的事而推理其他的真理; 五、因果比量,即见因而推理其果,见果而推度其因。